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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各工种设施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发布时间:2023-10-10 作者: 灭火器检修灌装

  (1)卡装偏心工件时,一定要保持重心平衡。在轻的一面夹上偏心堕陀配重要夹紧,以防甩掉。

  (2)加工细长件时,要根据工件外径和长度需要,架设跟刀架或中心架、对超出床尾的加工件,要采取安全措施用木块塞紧或架设托架,采用低转速加工。

  (4)刀架上压刀螺丝,顶尖中心架及各部定位螺丝等必须坚固,才可以进行工作。

  (1)工作后要将刀架退到安全位置,拉下电闸,清擦机床、清理工作现场,部件要放整齐。

  2、加工不一样的材质薄工件时,应选磨钻头角度,垫好木板,工件卡牢并使用平头钻,以防损坏工件。

  6、工作中禁止用手触摸旋转的钻头,禁止用手清除钻屑,停车用钩子或刷子清除。

  7、在离开岗位或更换切削工具、调速、测量尺寸、调整卡具、卡紧、找正时必须停车。

  9、在钻孔过程中,如遇停电和机床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退出钻头,然后断电。

  10、在钻孔时,操作人员禁止带手套,头部不得靠近旋转部分,并禁止用管子套在进钻手柄上加压钻孔。

  11、工作后,将操纵手柄放在零位,切断电源,卸下钻头,清扫铁屑擦好机床,加好润滑油,清扫场地后方可离开。

  2、检查所用的工具和设备如搬子、大小锤、扁铲、锯、锉、虎钳子、砂轮机和手动工具等是否安全与完善,否则不得使用,严禁使用坏工具。

  6、工作中,在工作台铲水口、毛刺、剔槽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和架设防护网,打锤时要注意周围行人,严禁戴手套操作。

  7、研活时,别太用力过猛,刮活时应两脚前后站立,严禁使用没柄刮刀、锉刀,严禁以板子去代替手锤和橇棍使用。

  8、装卸弹簧时,对面不准站人,严禁用铁锤直接打击,淬火工具及物件,需要打击时,应用铜锤或垫上、垫后捶击,不准用锤头当垫铁。

  10、使用手扶电动工具,要首先检查检验日期是不是满足要求,然后找电工接线,操作时,戴好绝缘手套,注意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清修,用后找电工拆除。

  11、从事三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架好安全网,并在地上,圈上围栏,严禁他人通过。上下交叉作业要配合协调,并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者,必须经医生检查合格,对患心脏病、高血压、晕昏、癫痫病等不得安排高空作业。

  12、检查或修理设备时,要先断电,卸下皮带架,设固栏安装维修,检修完工后的试运转工作,电工接线,非电工严禁动用电器设备。

  13、维修带压力设备,要先将压力排出后,再修理,不准随意拆除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不准带压修理。

  14、使用虎钳子卡工作物时,只许使用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夹活时,别太用力过猛。

  15、各种设备、打压试验时,一定要选好地点,设专人负责,升压时,不得随便敲打调整。

  16、检修设备时,要和各有关方面做好联系,电动设备必须首先断电,卸下传动带,挂上明显的停车标志牌,严禁在试车时做调整工作。

  1、焊工必须检查身体合格,熟知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经专业安全技术考试合格,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2、焊接场地应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应具备消防器材。

  3、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服、绝缘胶鞋、焊工手套、防护眼镜或面罩等必要的防护用品,检查设备、工具是否完好,水源、气源、电源及接地线必须处在良好状态。

  4、工作时,电焊机接地线、零线和焊接工作回线都不准搭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上,也不准接在危险物品的管道和电力、仪表保护套管以及设备上。

  8、吊运物件一定要遵守“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并与行车工、搬运工密切配合,堆放物件要稳妥,不宜过高。

  9、下雨天不准进行露天焊接工作,在潮湿地方工作时,电焊机必须经电工检查合格,工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注意防止触电。

  10、设备出现故障应先停机,断电,然后方可检查修理,电器故障必须由电工检修,焊工不得擅自修理。

  11、高处焊接、切割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程》,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设人监护,焊接处下面不准有人或易燃易爆物,电焊工不准将工作回线缠绕在身上,切割时应对切掉物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落下伤人或因火花飞溅引起火灾。

  12、对充装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介质的容器、油桶、管道和零部件进行焊接时,必须办理动火证,事先要进行全方位检查,隔绝、清洗、置换,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待分析合格后,方准作业,密闭容器必须消除密闭状态,严禁带压施焊。

  13、在焊接、切焊密闭空心工作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一定要符合罐内作业安全要求,保证通风良好,照明电压应采用36V,监护人员不得擅离岗位,罐内作业严禁充氧。

  2、在通风不良的地点或在塔、罐容器内作业时,应先在外面点好火,而后再开始工作,并要先办理入罐许可证手续。

  (4)搬运乙炔瓶要轻拿轻放,不得用力碰撞、摔倒,不能和易燃品存放在一起。

  (1)气瓶不准放置在易跌落和外来物撞击的地方,禁止曝晒及受高温,应与空瓶分开存放。

  (2)气瓶严禁与油类接触,不准和易燃物品(包括气体放在一起,气瓶应放牢固,搬运时应有橡胶垫圈,禁止肩扛和滚动)。

  (4)气瓶口应有完整的帽盖,装盖前先用风吹掉脏物,开闭气瓶阀门和气压表时,人体或头部要侧于瓶旁。

  (1)不准在有压力(液气体)、带电设备、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室内进行焊割。

  (2)在容器内焊割,必须有人监护,临时停止工作,要将焊割把子关好,移出容器处,以防乙炔泄露,容器爆炸。

  (3)乙炔氧气软管接头处要严密不得漏气、不准接触油类、腐蚀溶液、高温管道,横过马路或通道时应加护管。

  (4)氧气钢瓶与乙炔瓶应保持5米以上,气瓶距明火至少10米以上,严禁一只乙炔钢瓶同时多人共用。动火周围10米内应无可燃易爆品。

  1、工作前,启动检查机械各部位,如螺栓和砂轮夹板有无松动,砂轮有无裂纹,砂轮的防护罩是否牢固,检查完毕认为没问题后,再启动并待其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无防护罩不准使用。

  3、砂轮不园,过薄或因磨损过多而露出夹板边缘不到2.5mm时,应调换新砂轮片,否则不准使用。

  1、工具使用前应着重检查各部位是不是完好无损,以及使用中也许会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

  2、工具在使用前,操作者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安全操作规程,仔细地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3、在一般作业场所,应尽可能使用II类工具,使用I类工具时还应采用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

  4、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等导电性能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II类或III类工具。

  5、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作业场所,应使用III类工具,或装设漏电保护器的II类工具。III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II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II、III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作业场所的外面,在狭窄作业场所应有人在外监护。

  7、I类工具电源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当电源离工具操作点距离较远而电源线长度不够时,应采用耦合器进行联接。

  10、插头、插座中的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只能单独联接保护线,严禁在插头、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接地极与中性级联接起来。

  13、在使用时发现有电气缺陷时,应立即找电工检修,否则不准使用,禁止非电气人员随意拆修。

  14、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从事可能会产生火花、高温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制度。

  1、使用前,必须有检查合格证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须安上良好的接地线、检查一二次线接头是否牢固,使用中应控制温度在60℃以下,超过该温度应采取降温措施。

  3、电焊机的一次电源线和二次手把线必须用胶皮软线,并不得有漏电处,安卸电焊机一次电源线时一定要经过电工负责安卸,并应经过保险丝不得按错,调节变压器时,一定要使用手柄,移动电焊机时,不得用电缆拖拉。

  4、电焊机必须安设在不易被撞坏和干燥处,而且不得于明火炉及高温设备太近,如果手把线必须横道时,要采用架空,以免人踏车压损害电线造成事故。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以防触电伤亡。

  5、定点有效,用后盘好电线、借用电机一定要通过负责人,使用前后,非专管人员要互通情况,察觉缺陷及时向负责人汇报,以免产生后患。

  7、电焊机次级开关板的接线铜片,必须旋紧,以保证接触良好,否则再接触处就会发热而烧毁电焊机线圈,亦会烧毁接线、工作后,断电,保养设备。

  1、操作人员思想要集中,线路在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

  5、禁止带电操作,如必须带电作业时,要经领导批准才可以进行并有适当的预防措施。

  8、安装灯头时,开头必须控制火线,灯口处必须接在零线、选用保险丝容量大小必须合适。

  11、设施安装时,要进行详细检查电气的绝缘电阻,并按说明书的各项要求做调整试验。

  12、临时工作中断或每班工作前,必须重新验明无电、检查接地装置是否可靠。

  15、电气工作人员应熟悉本公司制作厂房、仓库、贮罐的防火防爆要求和电气设备、线路布置情况,应熟练掌握“触电解救法”和“电气火灾扑救法”。

  17、工作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员一定查明全部工作人员量是不是已经撤离操作地段。清点工具仪表是否齐全,再拆除接地装置和警告片,安装好防护装置,清理好工作现场,然后退回工作标志,工作负责人填好工作票后,送给有关人员作好送电准备。

  19、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60度为宜,在水泥地面上使用梯子,要有防滑措施,操作时要有人扶梯子,使用人字梯挂钩必须挂牢。

  20、登杆工作一定要扎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安全带不准栓挂在横担上,要设专人监护,要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

  21、两人同登一杆工作时,先登者只有等另一人选择对工作位置后,方能开始工作。

  22、登杆之前,必须先验明无电,再开始工作,为避免中途送电,线、雷雨及大风天气禁止在架空线、工作完毕送电前必须拆除临时接地线,收拾好工具材料,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可送电。

  27、打墙眼时,要站在牢固的脚手架上,使用梯子时须拴牢,打锤时要密切联系,并随时注意锤头是否牢固。

  28、发生触电要立即断电,或用木棒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并立即按正确的办法来进行抢救(如进行人工呼吸,严禁打强心针)。

  31、进入有毒、有害的场所工作时,要与当班操作负责人联系,应备有必要的防护用具,采取防护措施。

  1、厂内照明应由变电所、配电室供给,照明电源应独立配置,应与生产用电设备电源、仪表电源分开。

  2、灯头对地距离应不小于以下规定:室外3米,生产车间2.5米,一般室内2米,在危险场所灯具的安装高度在2.2米,在无繁殖出点措施的局部照明及各种场所的手提灯使用的电压不允许超出36V。

  3、螺口灯头应采用具有安全护罩的胶木灯头,接线瓦以上的灯泡应采用瓷灯头,不准使用胶木灯头,灯头不能有开关和插座。

  5、采用36V或12V照明,变压器一次侧应采用护套的三芯软线米,对于移动范围不大的局部照明,二次侧应采用0.75m㎡以上的软铜管,对于范围移动大的行灯,二次侧应须采用有护套的软线,行灯应有完整的保护网。

  7、可转的照明器具的导向应用移动(耐磨)电缆,禁止使用线头代替插头直接插入插座内。

  8、灯具、日光灯的整流器等发热设备的安装,应离开可以燃烧的液体,整流器应装载明显易检修的地方,不准设于顶棚内。

  9、灯具安装要牢固可靠,室外灯具安装除要考虑承受本身重量外,还应该要考虑风力的影响。

  10、照明装置,应采用保护接零(或接地)措施,保护零线(或地线)与工作零线、照明线路的开关应能同时切断相线和零线,只有在危险性较小的场所才允许使用单刀开关装在相线上,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应有明显的区别,以免弄伤。

  12、当工作照明因故障或停电而熄灭后,由于正常工作的中断 ,会造成误操作,以致发生爆炸、火灾、人身伤亡或生产秩序混乱等事故的场所 ,应装设事故照明。

  14、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事故照明应自动投入,同时应装设信号灯和报警装置,对电源正常与否加以检视。

  15、当事故照明采用直流电供电,且直流电还供给保护及控制线路用电时,事故电路照明必须以工作照明线路中最近的工作中性线引出专用的保护中性线、当只须装设小量的事故照明时,可采用成套应急照明。

  18、电线管布线时,同一回路电线、电线管路不准在烟道和其他发热体上装设,与暖气管、上下水道交叉时,距离不少于0.5米。

  1、行灯电压不允许超出36V,在潮湿场所及塔罐等金属容器内行灯电压不允许超出12V。

  6、登高作业要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如需动火和入罐须办理动火许可证和入罐许可证手续。

  11、仪表工从事有关电气施工或作业,应遵守电气工作安全作业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并且到哪个工序工作时,同时也要遵守该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

  12、检修就地仪表时,仪表工应熟悉了解工艺、管道、容器的介质压力和温度。

  13、仪器、仪表要有良好的接地线、仪表检修时,应将设备余压、余料泄尽,切断水、电、气及物料来源。

  15、仪表电源开关与照明或动力电源开关不得共用,在防爆场所必须选用防爆开关。

  17、检修或排除一些故障时,须与岗位主操作人员联系,并研究安全措施,密切配合,对重要环节、联锁控制管理系统危及停车时,须与车间和生产部联系后才可以进行工作。

  18、修东西的人必须熟悉工艺流程、自控系统、检测系统的组成和结构,端子号与图纸全部相符,才可以进行处理,故障处理前要做好准备。

  19、正常维修或进入控制盘时,必须精心操作。轻拿轻放,不得碰掉任何导线、插头或仪表部件,正常开车时严禁敲击,防止联接按钮或继电器接点动作发生故障。

  20、拆装仪表对各种带压、带料管线、阀门处理时,必须关掉仪表阀门,放掉压力,卸尽物料后方能拆装,拆装仪表时均应该在侧面。

  21、冬季检修仪表要做好仪表防冻工作,防止仪表管线、检修、拆卸化工设备上的仪表必须两人(一人监护)。

  24、将停止运转的仪表或现场检测表拆回,生产车间必须记录在案,以防操作工误操作造成事故。

  25、对现场的仪表,中间接电盒、分线箱要做好防水、防潮、防腐、防冻工作,以保证仪表安全运行。

  26、在蒸汽系统工作时,应防止烫伤和仪表过热,与氧气、乙炔接触或在附近工作时,严禁油脂、烟火。

  27、如发现仪表运行异常,尚未查出原因时,仪表又自行回到正常状态工作,必须查出原因方可使用,否则禁用。若该表直接威胁生产,又不能停表,要与生产、调度部门联系。

  28、一切仪表不经车间的同意,不得任意改变其工作条件(包括差压、压力或温度范围等)。

  30、现场作业需要停表或停送电时,必须与操作人员联系,得到允许才可以进行,电气操作由电气专业技术人员按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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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各工种设施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发布时间:2023-10-10 作者: 灭火器检修灌装

  (1)卡装偏心工件时,一定要保持重心平衡。在轻的一面夹上偏心堕陀配重要夹紧,以防甩掉。

  (2)加工细长件时,要根据工件外径和长度需要,架设跟刀架或中心架、对超出床尾的加工件,要采取安全措施用木块塞紧或架设托架,采用低转速加工。

  (4)刀架上压刀螺丝,顶尖中心架及各部定位螺丝等必须坚固,才可以进行工作。

  (1)工作后要将刀架退到安全位置,拉下电闸,清擦机床、清理工作现场,部件要放整齐。

  2、加工不一样的材质薄工件时,应选磨钻头角度,垫好木板,工件卡牢并使用平头钻,以防损坏工件。

  6、工作中禁止用手触摸旋转的钻头,禁止用手清除钻屑,停车用钩子或刷子清除。

  7、在离开岗位或更换切削工具、调速、测量尺寸、调整卡具、卡紧、找正时必须停车。

  9、在钻孔过程中,如遇停电和机床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退出钻头,然后断电。

  10、在钻孔时,操作人员禁止带手套,头部不得靠近旋转部分,并禁止用管子套在进钻手柄上加压钻孔。

  11、工作后,将操纵手柄放在零位,切断电源,卸下钻头,清扫铁屑擦好机床,加好润滑油,清扫场地后方可离开。

  2、检查所用的工具和设备如搬子、大小锤、扁铲、锯、锉、虎钳子、砂轮机和手动工具等是否安全与完善,否则不得使用,严禁使用坏工具。

  6、工作中,在工作台铲水口、毛刺、剔槽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和架设防护网,打锤时要注意周围行人,严禁戴手套操作。

  7、研活时,别太用力过猛,刮活时应两脚前后站立,严禁使用没柄刮刀、锉刀,严禁以板子去代替手锤和橇棍使用。

  8、装卸弹簧时,对面不准站人,严禁用铁锤直接打击,淬火工具及物件,需要打击时,应用铜锤或垫上、垫后捶击,不准用锤头当垫铁。

  10、使用手扶电动工具,要首先检查检验日期是不是满足要求,然后找电工接线,操作时,戴好绝缘手套,注意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清修,用后找电工拆除。

  11、从事三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架好安全网,并在地上,圈上围栏,严禁他人通过。上下交叉作业要配合协调,并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者,必须经医生检查合格,对患心脏病、高血压、晕昏、癫痫病等不得安排高空作业。

  12、检查或修理设备时,要先断电,卸下皮带架,设固栏安装维修,检修完工后的试运转工作,电工接线,非电工严禁动用电器设备。

  13、维修带压力设备,要先将压力排出后,再修理,不准随意拆除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不准带压修理。

  14、使用虎钳子卡工作物时,只许使用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夹活时,别太用力过猛。

  15、各种设备、打压试验时,一定要选好地点,设专人负责,升压时,不得随便敲打调整。

  16、检修设备时,要和各有关方面做好联系,电动设备必须首先断电,卸下传动带,挂上明显的停车标志牌,严禁在试车时做调整工作。

  1、焊工必须检查身体合格,熟知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经专业安全技术考试合格,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2、焊接场地应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应具备消防器材。

  3、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服、绝缘胶鞋、焊工手套、防护眼镜或面罩等必要的防护用品,检查设备、工具是否完好,水源、气源、电源及接地线必须处在良好状态。

  4、工作时,电焊机接地线、零线和焊接工作回线都不准搭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上,也不准接在危险物品的管道和电力、仪表保护套管以及设备上。

  8、吊运物件一定要遵守“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并与行车工、搬运工密切配合,堆放物件要稳妥,不宜过高。

  9、下雨天不准进行露天焊接工作,在潮湿地方工作时,电焊机必须经电工检查合格,工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注意防止触电。

  10、设备出现故障应先停机,断电,然后方可检查修理,电器故障必须由电工检修,焊工不得擅自修理。

  11、高处焊接、切割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程》,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设人监护,焊接处下面不准有人或易燃易爆物,电焊工不准将工作回线缠绕在身上,切割时应对切掉物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落下伤人或因火花飞溅引起火灾。

  12、对充装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介质的容器、油桶、管道和零部件进行焊接时,必须办理动火证,事先要进行全方位检查,隔绝、清洗、置换,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待分析合格后,方准作业,密闭容器必须消除密闭状态,严禁带压施焊。

  13、在焊接、切焊密闭空心工作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一定要符合罐内作业安全要求,保证通风良好,照明电压应采用36V,监护人员不得擅离岗位,罐内作业严禁充氧。

  2、在通风不良的地点或在塔、罐容器内作业时,应先在外面点好火,而后再开始工作,并要先办理入罐许可证手续。

  (4)搬运乙炔瓶要轻拿轻放,不得用力碰撞、摔倒,不能和易燃品存放在一起。

  (1)气瓶不准放置在易跌落和外来物撞击的地方,禁止曝晒及受高温,应与空瓶分开存放。

  (2)气瓶严禁与油类接触,不准和易燃物品(包括气体放在一起,气瓶应放牢固,搬运时应有橡胶垫圈,禁止肩扛和滚动)。

  (4)气瓶口应有完整的帽盖,装盖前先用风吹掉脏物,开闭气瓶阀门和气压表时,人体或头部要侧于瓶旁。

  (1)不准在有压力(液气体)、带电设备、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室内进行焊割。

  (2)在容器内焊割,必须有人监护,临时停止工作,要将焊割把子关好,移出容器处,以防乙炔泄露,容器爆炸。

  (3)乙炔氧气软管接头处要严密不得漏气、不准接触油类、腐蚀溶液、高温管道,横过马路或通道时应加护管。

  (4)氧气钢瓶与乙炔瓶应保持5米以上,气瓶距明火至少10米以上,严禁一只乙炔钢瓶同时多人共用。动火周围10米内应无可燃易爆品。

  1、工作前,启动检查机械各部位,如螺栓和砂轮夹板有无松动,砂轮有无裂纹,砂轮的防护罩是否牢固,检查完毕认为没问题后,再启动并待其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无防护罩不准使用。

  3、砂轮不园,过薄或因磨损过多而露出夹板边缘不到2.5mm时,应调换新砂轮片,否则不准使用。

  1、工具使用前应着重检查各部位是不是完好无损,以及使用中也许会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

  2、工具在使用前,操作者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安全操作规程,仔细地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3、在一般作业场所,应尽可能使用II类工具,使用I类工具时还应采用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

  4、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等导电性能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II类或III类工具。

  5、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作业场所,应使用III类工具,或装设漏电保护器的II类工具。III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II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II、III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作业场所的外面,在狭窄作业场所应有人在外监护。

  7、I类工具电源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当电源离工具操作点距离较远而电源线长度不够时,应采用耦合器进行联接。

  10、插头、插座中的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只能单独联接保护线,严禁在插头、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接地极与中性级联接起来。

  13、在使用时发现有电气缺陷时,应立即找电工检修,否则不准使用,禁止非电气人员随意拆修。

  14、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从事可能会产生火花、高温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制度。

  1、使用前,必须有检查合格证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须安上良好的接地线、检查一二次线接头是否牢固,使用中应控制温度在60℃以下,超过该温度应采取降温措施。

  3、电焊机的一次电源线和二次手把线必须用胶皮软线,并不得有漏电处,安卸电焊机一次电源线时一定要经过电工负责安卸,并应经过保险丝不得按错,调节变压器时,一定要使用手柄,移动电焊机时,不得用电缆拖拉。

  4、电焊机必须安设在不易被撞坏和干燥处,而且不得于明火炉及高温设备太近,如果手把线必须横道时,要采用架空,以免人踏车压损害电线造成事故。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以防触电伤亡。

  5、定点有效,用后盘好电线、借用电机一定要通过负责人,使用前后,非专管人员要互通情况,察觉缺陷及时向负责人汇报,以免产生后患。

  7、电焊机次级开关板的接线铜片,必须旋紧,以保证接触良好,否则再接触处就会发热而烧毁电焊机线圈,亦会烧毁接线、工作后,断电,保养设备。

  1、操作人员思想要集中,线路在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

  5、禁止带电操作,如必须带电作业时,要经领导批准才可以进行并有适当的预防措施。

  8、安装灯头时,开头必须控制火线,灯口处必须接在零线、选用保险丝容量大小必须合适。

  11、设施安装时,要进行详细检查电气的绝缘电阻,并按说明书的各项要求做调整试验。

  12、临时工作中断或每班工作前,必须重新验明无电、检查接地装置是否可靠。

  15、电气工作人员应熟悉本公司制作厂房、仓库、贮罐的防火防爆要求和电气设备、线路布置情况,应熟练掌握“触电解救法”和“电气火灾扑救法”。

  17、工作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员一定查明全部工作人员量是不是已经撤离操作地段。清点工具仪表是否齐全,再拆除接地装置和警告片,安装好防护装置,清理好工作现场,然后退回工作标志,工作负责人填好工作票后,送给有关人员作好送电准备。

  19、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60度为宜,在水泥地面上使用梯子,要有防滑措施,操作时要有人扶梯子,使用人字梯挂钩必须挂牢。

  20、登杆工作一定要扎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安全带不准栓挂在横担上,要设专人监护,要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

  21、两人同登一杆工作时,先登者只有等另一人选择对工作位置后,方能开始工作。

  22、登杆之前,必须先验明无电,再开始工作,为避免中途送电,线、雷雨及大风天气禁止在架空线、工作完毕送电前必须拆除临时接地线,收拾好工具材料,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可送电。

  27、打墙眼时,要站在牢固的脚手架上,使用梯子时须拴牢,打锤时要密切联系,并随时注意锤头是否牢固。

  28、发生触电要立即断电,或用木棒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并立即按正确的办法来进行抢救(如进行人工呼吸,严禁打强心针)。

  31、进入有毒、有害的场所工作时,要与当班操作负责人联系,应备有必要的防护用具,采取防护措施。

  1、厂内照明应由变电所、配电室供给,照明电源应独立配置,应与生产用电设备电源、仪表电源分开。

  2、灯头对地距离应不小于以下规定:室外3米,生产车间2.5米,一般室内2米,在危险场所灯具的安装高度在2.2米,在无繁殖出点措施的局部照明及各种场所的手提灯使用的电压不允许超出36V。

  3、螺口灯头应采用具有安全护罩的胶木灯头,接线瓦以上的灯泡应采用瓷灯头,不准使用胶木灯头,灯头不能有开关和插座。

  5、采用36V或12V照明,变压器一次侧应采用护套的三芯软线米,对于移动范围不大的局部照明,二次侧应采用0.75m㎡以上的软铜管,对于范围移动大的行灯,二次侧应须采用有护套的软线,行灯应有完整的保护网。

  7、可转的照明器具的导向应用移动(耐磨)电缆,禁止使用线头代替插头直接插入插座内。

  8、灯具、日光灯的整流器等发热设备的安装,应离开可以燃烧的液体,整流器应装载明显易检修的地方,不准设于顶棚内。

  9、灯具安装要牢固可靠,室外灯具安装除要考虑承受本身重量外,还应该要考虑风力的影响。

  10、照明装置,应采用保护接零(或接地)措施,保护零线(或地线)与工作零线、照明线路的开关应能同时切断相线和零线,只有在危险性较小的场所才允许使用单刀开关装在相线上,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应有明显的区别,以免弄伤。

  12、当工作照明因故障或停电而熄灭后,由于正常工作的中断 ,会造成误操作,以致发生爆炸、火灾、人身伤亡或生产秩序混乱等事故的场所 ,应装设事故照明。

  14、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事故照明应自动投入,同时应装设信号灯和报警装置,对电源正常与否加以检视。

  15、当事故照明采用直流电供电,且直流电还供给保护及控制线路用电时,事故电路照明必须以工作照明线路中最近的工作中性线引出专用的保护中性线、当只须装设小量的事故照明时,可采用成套应急照明。

  18、电线管布线时,同一回路电线、电线管路不准在烟道和其他发热体上装设,与暖气管、上下水道交叉时,距离不少于0.5米。

  1、行灯电压不允许超出36V,在潮湿场所及塔罐等金属容器内行灯电压不允许超出12V。

  6、登高作业要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如需动火和入罐须办理动火许可证和入罐许可证手续。

  11、仪表工从事有关电气施工或作业,应遵守电气工作安全作业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并且到哪个工序工作时,同时也要遵守该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

  12、检修就地仪表时,仪表工应熟悉了解工艺、管道、容器的介质压力和温度。

  13、仪器、仪表要有良好的接地线、仪表检修时,应将设备余压、余料泄尽,切断水、电、气及物料来源。

  15、仪表电源开关与照明或动力电源开关不得共用,在防爆场所必须选用防爆开关。

  17、检修或排除一些故障时,须与岗位主操作人员联系,并研究安全措施,密切配合,对重要环节、联锁控制管理系统危及停车时,须与车间和生产部联系后才可以进行工作。

  18、修东西的人必须熟悉工艺流程、自控系统、检测系统的组成和结构,端子号与图纸全部相符,才可以进行处理,故障处理前要做好准备。

  19、正常维修或进入控制盘时,必须精心操作。轻拿轻放,不得碰掉任何导线、插头或仪表部件,正常开车时严禁敲击,防止联接按钮或继电器接点动作发生故障。

  20、拆装仪表对各种带压、带料管线、阀门处理时,必须关掉仪表阀门,放掉压力,卸尽物料后方能拆装,拆装仪表时均应该在侧面。

  21、冬季检修仪表要做好仪表防冻工作,防止仪表管线、检修、拆卸化工设备上的仪表必须两人(一人监护)。

  24、将停止运转的仪表或现场检测表拆回,生产车间必须记录在案,以防操作工误操作造成事故。

  25、对现场的仪表,中间接电盒、分线箱要做好防水、防潮、防腐、防冻工作,以保证仪表安全运行。

  26、在蒸汽系统工作时,应防止烫伤和仪表过热,与氧气、乙炔接触或在附近工作时,严禁油脂、烟火。

  27、如发现仪表运行异常,尚未查出原因时,仪表又自行回到正常状态工作,必须查出原因方可使用,否则禁用。若该表直接威胁生产,又不能停表,要与生产、调度部门联系。

  28、一切仪表不经车间的同意,不得任意改变其工作条件(包括差压、压力或温度范围等)。

  30、现场作业需要停表或停送电时,必须与操作人员联系,得到允许才可以进行,电气操作由电气专业技术人员按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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